12月4日
福建省教育厅发布
关于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的公示
详情如下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经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, 现对拟向教育部(省政府)申报以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泉州医学院事项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不同意见,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(扫描件)的形式书面实名反映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电话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受理。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
附件:拟申报设置有关高等学校名单
福建省教育厅
2025年12月4日
拟申报设置有关高等学校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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